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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多措并举“护民生 促脱贫”

打印 关闭 已阅读 发布时间:2017-12-01 16:22:27

今年以来,兴仁县民生监督工作始终按照“巩固、深化、提升”的总体要求,着力围绕“护民生、促脱贫”,紧盯扶贫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全县民生监督工作保持初心不减力度,保持劲头不变节奏,保持态势不松尺度,为全县民生资金阳光安全高效运行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力度不减,有序抓好民生监督专项监察工作。兴仁始终将专项监察工作作为深化巩固民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按照省州纪委对专项监察工作安排,及时下发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全县专项监察工作。充分发挥村级民生监督员熟悉村情村貌优势,按照“见人、见项目、见资金”的思路,要求包村人员和村级民生监督员对涉及到项目和资金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按照四个纪检监察室对应联系指导纪工委(监察分局)和乡镇(街道)专项监察案件查办工作进行明确,提升专项监察执纪审查工作精准性;截止目前,专项监察共走访7158户,共发现问题共230个,其中一事一议问题60个,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35个,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问题79个,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问题56个,共立案28件,涉案金额18.43万元。

突出导向,扎实抓好民生案件纪律审查工作。按照州纪委督战令要求,结合全县全州唯一一个2017年度减贫摘帽贫困县工作实际,出台《兴仁县脱贫攻坚督战方案》《兴仁县脱贫攻坚督查办法》《兴仁县脱贫攻坚政治巡察方案》和《兴仁县脱贫攻坚问责办法细则》,拟定“三举措(政治巡察、脱贫攻坚督战、脱贫攻坚督查)一保障(问责)”思路切实抓好“护民生、促脱贫”工作,按照“月调度”工作要求,举全县纪检监察之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切实查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止目前,全县民生监督共发现线索问题 1023件,立案158件,结案97件,党政纪处分98人,涉及资金613.11万元。

久久为功,深入抓好“四要五严禁”贯彻落实。下发《进一步贯彻落实州纪委落实<贵州省国家公职人员和村(推进国家公职人员、村(居、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四要五严禁”行为规范>的通知》,对落实“四要五严禁”行为规范再安排再部署,并将贯穿落实“四要五严禁”行为规范纳入全县民生监督考核重要指标,督促申报、公示和抽查制度落地落细;通过清理,取消不符合条件享受非普惠制惠民政策的村干部2人,取消不符合条件享受非普惠制惠民政策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社区)干部的亲属53人,涉及金额7.49万元,立案2件,涉及科级干部2人。

凝心聚力,切实发挥村级民生监督员“前哨”和“尖兵”作用。按照州纪委“逐步配齐村级专职民生监督员”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高度重视,对村级专职民生监督员管理聘用等工作作了安排,县纪委及时研究出台《兴仁县村级民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县15乡镇(街道)153个行政村配备民生监督员,每人每月报酬1000元,民生监督员报酬纳入县财政预算,实现全覆盖;出台《兴仁县村级民生监督考核方案(试行)》,突出绩效考核管理,强化对村级民生监督员的监督管理;截止目前,村民生监督员共入户走访6115人次,发现问题136个,立案5件,涉及资金2.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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