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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三措举”强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打印 关闭 已阅读 发布时间:2018-06-07 15:36:02

今年以来,兴仁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主责主业,紧扣工作重点,科学谋划,主动出击,强力开展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认真谋划主动出击。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省委、委的安排部署,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线索移送、案件办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力量整合等各项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建立健全问题发现、反馈、办理、调查、处置机制。主动与政法、公安、司法等机关加强横向联系,及时了解掌握相关工作情况,做到信息互通,全面掌握,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的放矢。

统筹力量,压实责任。充分整合各方面力量,突出以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为重点,拟定督查方案,全面开展督查督办。通过查看资料、面对面交流、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问题、充当“保护伞”问题和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进行督查检查,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压力。拓宽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多方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

纵深推进,积极作为。切实找准涉黑涉恶监督执纪的重点领域和环节,突出主责主业,以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为原则,对近年来发现、受理、办理和查处的问题线索,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群众长期举报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查、分析、研判,建立全市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台账,逐一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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